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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预约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6日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有效利用实验室的资源,我校教师教育综合训练中心实验室和部分学院实验室于本学期第六周至第十六周对全校师生开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约方式及注意事项

全校师生可以通过校园网络访问实验室开放预约管理系统(网址:http://sysgl.nnnu.edu.cn/)进行开放实验室(见附表)申请,经实验室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开放使用。用户结束使用当天预约实验室后,需在系统中填写开放登记信息。系统登录为学校统一认证用户信息,如需要密码重置,请登录学校信息门户系统重置

实验室的使用应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或私下借用。开放实验室需提前3天进行预约,每次预约只能连续预约3天,使用完毕需填写开放登记才能进行下一次预约;活动临时改期(取消),须在使用前一个工作日告知管理单位;使用结束后应由活动负责人组织人员做好场内环境整理和设施恢复工作,经过管理员验收确认无异常后方可离场。

二、实验室开放管理职责

(一)主管单位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中心作为主管单位,负责统筹管理校内各开放实验室相关工作。主要内容有:开放实验室新增认定、开放实验项目审核、开放记录审核、报酬核算和系统维护管理等。

(二)实验室所属部门

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单位的实验室开放工作,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特色和创新意义的实验室开放项目并向学生公布,落实好指导教师和值班人员,按时开放,做好面向全校师生的开放实验室管理和服务工作。

1.实验室所属部门管理员

部门管理员原则上由各单位实验室主任担任。主要负责本部门的实验室信息编辑管理、实验室负责人分配、操作手册上传、实验项目手册等其他附件上传、开放记录查看等。

2.实验室负责人

实验室负责人主要负责相应实验室的预约审核、预约器材准备、开放、指导、开放记录管理等服务工作。

(三)实验室预约用户

教师或者学生用户预约使用开放实验室,需要遵守实验室安全条例,服从管理,并在系统中完成开放登记。

三、其他事项

开放实验室的值班人员报酬按学校规定核算,学期期末结束前由开放实验室所在单位填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中心根据系统中的实际开放记录核算,报人事处审核后,由财务处核发给开放实验室所在单位,再由其进行二次分配。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室表

2.实验室管理平台(实验室预约板块)使用说明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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